加拿大创业移民即加拿大跨国派遣工作签证(Intra Company Transfer Work Visa),是由加拿大境外的公司在加拿大成立子公司,并将加拿大境外公司的高管派往加拿大子公司工作,从而使该高管及其家人获得加拿大工作签证。
获得加拿大工作签证的高级管理人员,全家可享受当地免费医疗和公立教育,并且在工作一段时间后,可以通过所在省份的省提名项目或联邦移民项目申请永居。
申请该工作签证无需加拿大劳工部审核,对于申请人本人的年龄、语言和资产来源没有要求。
主申请人在过去 3 年中,至少有 1 年副总经理级别及以上,或公司核心业务部门主管的工作经验,所属职位在企业架构 3 级及以上;
母公司成立满 3 年,任意一年营业额达到 500 万人民币以上;或成立满 5 年,任意一年营业额达到 250 万人民币以上;
母公司全职员工 15 人以上;
该母公司愿意在加拿大设立子公司,并愿意配合提供相关文件(工商注册文件,3 年财务报表,员工工资表,管理文件,公司介绍等);
注资至少 20 万加币到加拿大子公司账户作为注册资金(该笔资金只需存在于子公司账户上,在工签批准前无需做任何投资,资金无风险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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